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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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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教育;(3)市容环境卫生;(4)环境保护;(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6)食品安全;(7)传染病防治;(8)病媒生物防制;(9)社区和单位卫生;(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答:创卫是对城市的综合整治。它能使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得到非常明显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一直在优化,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居民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的面貌,使我市成为碧更水、天更蓝、地更绿、干净、整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让老百姓生活的更加安逸、舒心。
答:(1)每个市民都要把创卫工作当做分内事,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创卫活动中去,主动出注意,想办法,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把创卫工作搞好。(2)每个市民要通过宣传,使更多的人明白创建活动与大家的切身利益相连,从而增强自己的创建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小习惯,形成尊重自己和他人劳动成果的新风尚。(3)每个市民首先要积极完成本单位的创卫任务,同时要积极参加创卫的公益卫生义务劳动,坚持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坚决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争当文明卫生市民。(4)每个市民在创卫活动中,要充分的发挥自己的社会监督作用,对不重视创卫工作、影响创卫工作的不良行为和不为生死角要及时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纠正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答:广大市民群众应自觉遵守市民“十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污物、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染污泉池、不攀折花木、不酗酒滋事、不乱穿马路、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规范,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自觉摒弃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的不良习惯和不文明行为,培养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讲卫生、爱清洁、爱城市的良好风尚和卫生习惯,形成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同时,提高创卫意识,帮助查找和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改进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创卫工作,个个争当创卫模范的工作格局,为我市的创卫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答:(1)候车室内地面清洁,无污物、垃圾。(2)天花板、四壁无积尘,蛛网,灯具、玻璃、凳椅等洁净,窗帘、台布清洁,无积生、污垢;(3)有多种卫生宣传形式,定期更换内容,有资料和记录;(4)应绿化面积达90%以上,室内环境美化;(5)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前均经卫生知识培训,并且卫生知识应答正确。
答:主要实地检查单位内的道路、绿化、环卫设施、日常卫生保洁及厂容厂貌,尤其是不易引人注意的卫生死角及有无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具体检查内容为:(1)环境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室内外厕所符合规定标准和卫生要求,下水道通畅,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和密闭管理;(2)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院内无乱搭建物;(3)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超过90%以上,绿化带内无污水、垃圾、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4)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消毒措施落实(或使用一次性茶杯),学生宿舍、单身宿舍做到公寓化管理,日常卫生保洁好;(5)职工食堂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有有效健康证,培训后上岗,个人卫生好;(6)除四害工作落实,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食堂、仓库、配(发)电房防鼠设施齐全、完整,食堂防蝇设施齐全、完整。
答: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店铺、住户临街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缘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
8、临街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有哪些?
答:(1)搞好建筑物外立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沿街墙面应保持干净、美观、无乱贴乱画、乱涂写、乱拉挂。(2)车辆修理点、饮食档(店)要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铺每2天清洗一次。(3)门前不得停放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4)门前招牌应保持整洁、文字要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5)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6)不准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7)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面的,必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答:对自身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配备容器盛装,按当地规定的时间、地点排放,不在门前随地吐痰,随地抛弃杂物,乱张贴、乱摆卖、乱停放。如发现上述行为在自家门前出现、有责任劝告和制止、并配合执法人员对其处罚。
答:校园内环境整洁优美,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90%以上,树木花草养护良好。厕所达国家二类标准,男女厕所蹲位达到规定的比例数(分别为40:1.20-25:1),每日专人保洁、定期消杀、清洁卫生、无蝇。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流水洗手,龙头数等于班级总数。校内有合格饮水供应设施,学校食堂、小卖部、理发店、二次供水等达到国家相应卫生标准要求。学校要积极创建市级“无吸烟单位”,教学楼、实验室等学生聚集场地严禁吸烟。学校要设立“吸烟室”室内摆放盛水烟盒并有“吸烟有害健康”等警句。各办公室、会议室要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标志。学生严禁吸烟。
答:应达到“六洁四无”,即:保洁达到“六洁四无”要求,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粪便运到指定场地统一处置。
答:考核对象是城区内所有居民,重点是街道居民、女职工、住院病人、商店(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职工和机关公务员。考核方法采取访问式和填问卷及观察相结合。
答:国家卫生城市对“城中村”要求达到: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整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答: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答: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方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答: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答:城市各类工地应有围墙、围栏遮挡,围墙的外观宜与环境相协调。临街建筑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米,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米。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并设有夜间照明装置;2米以上的工程立面宜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围网封闭。围墙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墙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允许超出围墙顶部。
答: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放点(亭、棚)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整齐。非机动车停放点(亭、棚)不应设置在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容貌的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及景观区内。
答:建筑物整洁美观,无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沿街建筑物遮阳篷设置规范美观,无破损、污垢。临街两侧楼房,其阳台封闭应统一式样、材质、规格,在道路上视野范围内看不到阳台内乱堆乱放。楼房阳台、屋顶无乱放、乱挂等现象。围墙完好美观,无残墙断壁,推行透空式、透景式围墙。
答:厕所应达到水冲式厕所标准,设施完好,使用正常,有专人负责保洁,定期消杀,卫生品质衡量准则要达到“六洁”、“四无”。“六洁”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四无”即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厕所设施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应于四十个小时内修复。
答:食品摊点的经营按照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划行归市、集中设置、定点经营;严禁无证经营、占道经营。
答:厨房(包括辅助设施)面积必须不低于8m2,餐、厨面积比例不小于3:1;厨房(含各加工间)瓷砖到顶,地面铺瓷砖、不积水,屋顶(天花板)防尘、防霉、防水、防火、易清扫。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冰箱(柜)、专用热力消毒柜、餐具保洁橱、更衣室(橱)、餐厅洗手池、洗碗池(分设洗、刷、冲池)、洗菜池(分设肉、菜、水产品池)。餐具消毒、原料存放、食品粗加工、冷荤食品制作、食品的陈列与销售、垃圾收集和存储等场所要固定,布局要合理,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给排水通畅,排水口有防鼠网。
答:每年2次对供水水箱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有水箱清洗、消毒、检验的记录。水箱内壁光滑,无青苔、淤泥、杂物,有消毒药物浮球。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有锁有盖,溢水管出口有防护网罩,排水管不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答:卫生标准要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五无”即无建筑垃圾,无污水、积雪,无人畜粪便,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树叶、痰迹、口香糖。“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根净、花坑绿地净、路沿石根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答: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发帽,佩戴健康体检合格证,“五病” (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100%。
答: 美容美发店的营业面积不小于15M2,有充足的美容美发用具和洗头用水池;必须配有清洗池(桶)、紫外线(或臭氧)消毒柜(器)、消毒专用高压锅或蒸锅、用具(品)保洁橱、美容(发)师洗手消毒专用池;烫(染)发场所必须有机械通风设施。
答:理发、烫发、染发的毛巾及刀具要分类消毒和存放,理发工具采用紫外线(或臭氧)消毒器消毒,毛巾等用具用高压锅或蒸锅消毒;理发美容用具、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理发公用具、美容公用具用后可采用75%的酒精或新洁尔灭浸泡或涂抹做消毒;消毒工作有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
答:理发工具配备数量与座椅数量之比不小于2:1,毛巾与座位的比应为5:1;必须备有供患头皮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识,用后及时消毒,单独存储放置;顾客用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GB7916-87)的要求。
答:公共厕所应做到,设施完好、排水通畅、管理规范。保洁达到“五无五净”要求,“五无”即:无垃圾便迹、无积尘蛛网、无蚊蝇蛆虫、无污泥积水、无明显臭味,“五净”即地面净、隔断净、便池净、门窗镜台净、周围环境净。设有规范的纱门、纱窗,达到防蝇要求。
答:市容环境卫生要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五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答: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答:公共设施应规范设置,标识应明显,外形、色彩应与旁边的环境相协调,并应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无污迹、尘土,无乱涂、乱画,无乱扯、乱挂,无破损、表面脱落现象。
答:临街商店门面应美观,门窗等设施不得有乱贴、乱画、广告、标语等内容,并与旁边的环境相协调,建筑物临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答: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二级)。采取了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答: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答: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反馈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布局要适应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应有防鼠、防蝇、防腐、防尘、防潮及消毒、保洁等卫生设施;盛放垃圾和泔水的容器必须密闭、加盖,并及时清洗整理;场所内无垃圾及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卫生死角。
答:责任区有专人负责保洁,无杂草杂物,无污迹、痰迹、无污水、积水、积雪、冰凌末,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收集及时,日产日清,无乱倒垃圾现象,出入车辆无带泥、渣、砂石及其它污染物污染街道现象;庭院绿化美化,环境整洁,树木花草无缺株、枯死、攀折、践踏现象,绿化设施无破坏,绿地无被占用和种植农作物现象,绿化带和树池内无垃圾和污物;沿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洁、玻璃体明亮、门窗洁净,门面招牌和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按要求设置,按规定时间启闭灯光,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和“野广告”,无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
答:创卫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打扫卫生”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具体工作。按工作性质大的类别划分,创卫要做的工作主要有:(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2)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3)继续强化爱国卫生工作。(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5)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6)大力开展创卫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
答:包括机构建设;总体设计;专业规划;城市容貌和保洁质量;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环卫设施设置;集贸市场卫生;建筑施工工地卫生;城市绿化;城市河道水体卫生等10个方面。
答:(1)垃圾站地点适宜,和周围环境协调,服务半径合适,取存垃圾方便;(2)容器密闭无破损,封闭性好,不易被人翻检;(3)环境整洁,周围2—3米内整齐干净,无残留垃圾和积留污物;(4)无蝇蛆,垃圾站、垃圾中转站成蝇密度小于5只/15平方米。
答:(1)地点适宜,与居民区有800米以上卫生防护距离;(2)有专人管理和工作用房;(3)周围环境卫生良好,基本无蝇(5只/15平方米以下);(4)处理场按标准设计,具体操作规程符合标准要求,正常运作使用。
答:主要有五种:(1)粪便无害化处理场;(2)厌氧消化(沼气)池;(3)三格化粪池;(4)密封贮存池;(5)垃圾、粪便高温堆肥(50℃以上)。
答:公共厕所一般按非流动人口2500-3000人设一座,分布与距离合理。其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旧城区或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
答:公共汽车首末站(长途客车站)、集贸市场、旅游区、繁华街道、重点地区(旧居民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公厕被列入重点考核范围。
答:城区公厕卫生检查,主要检查公厕质量及日常卫生管理上的水准;现场抽查公厕20座,每座检查5项内容,即管理、地面、蝇蛆、无害、标志。
答:市容环卫规划,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设计制订,应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包括预期目标设施、队伍、设备、人员等。市环卫规划要有长远规划和近期(每度)计划备查。
答:共检查7个方面:(1)路面整洁、无乱扔乱吐,无路面破损或坑洼,无下水道排水不畅或路面积水,无散在暴露垃圾等;(2)环卫设施(含垃圾中转站、垃圾屋、垃圾桶、果皮箱)布局合理,整洁美观;(3)市容整齐、美观,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拉乱挂;(4)主干道两侧有行道树,树行整齐,有花草;(5)施工场地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内及其周围整洁,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整洁,无蚊、蝇、鼠孳生;(6)集贸市场划行就市,市场环卫监察人员佩戴统一标志并按规定文明管理,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有公共厕所并卫生整洁,有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无蝇(市场内成蝇数≤3只/15平方米),上下水设施完善且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符合卫生法规要求;(7)城区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答: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是城市的窗口,是人口流动和聚集的场所,是游客必经之地,也是城市卫生检查的必检之点。卫生检查的范围是这些场所管辖的区域内旅客候车、乘车活动的范围,包括该区域内的餐饮点、销售商店以及旅客等候休息的各类场所。现场检查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公厕的设置、设施及卫生管理,空气质量。食品和饮水卫生,环境卫生,除四害工作,创建卫生先进单位七方面内容。
答:(1)火车站配有垃圾运输车或适量垃圾箱(桶),候车室有足够数量的果皮箱,有垃圾贮运点并符合卫生要求,清扫保洁制度健全,有专人清扫,有专(兼)职卫生监督管理队伍,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贮、运密封化,站内路轨两旁清洁、无废弃物;(2)汽车站候车室有适量果皮箱,清洁卫生,有清扫保洁制度,有专人清扫保洁,室内地面清洁;停车站有一密闭垃圾箱(桶),垃圾贮、运密闭化,停车场有车辆洗台,无污物,停车场清洁,无废弃物。
答:(l)厕所数量足够,布局合理;(2)全部为水冲式二类以上公厕,有专人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健全;(3)厕所内有完好的洗手设施并且清洁卫生、有机械通风设备;(4)无蝇蛆和明显臭味,便器清洁无垢,有供残疾人专用使器;
答:城区的新、旧居民区均是被检查考核范围。主要内容有:(1)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2)环境整洁,环卫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公共厕所符合二类以上公厕的规定要求,下水道通畅,并有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3)道路硬底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4)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超过60%;(5)饮食、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6)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7)居民区内无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无乱张贴、乱搭建、乱推放、乱倒垃圾和无违章饲养禽畜。
答:开展,广大群众应自觉革除各种危害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维护公民身体健康,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减少疾病传播途径,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良好风尚,广大群众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以良好的精神情况和文明的行为规范,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增生意识,创造整洁卫生的环境;增强科学精神,提高防御和战胜疾病的能力;增强民族精神和道德观念,形成珍惜自己、关爱他人的社会新风,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答: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不仅仅能反映出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而且必然的联系到市民的身体健康。整洁、卫生的市容,优美、洁净的居所环境还可以使人接受美的陶冶。但在创卫活动中,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除了要加强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外,还要求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单位要注意搞好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回到家里要注意搞好家庭卫生、维护居住区域的公共卫生。此外,还应当积极清除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治疾病,努力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答:应保持建筑物外形完好,整洁,不得擅自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搭建柜台、雨棚等,阳台不得吊挂杂物,堆放物品不允许超出护栏高度,不得擅自封闭。
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方法种类不少,一般有垃圾卫生填埋法,垃圾堆肥法,垃圾焚化法,生物发酵法,最好都建立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
答:在公共场所吐痰,可直接吐向厕所便池、不便进公共厕所的、应吐在纸中、然后投入垃圾容器。
答:随地吐痰、便溺;随地抛弃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树木上乱涂写,乱刻画、乱贴挂广告、标志牌等等都是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
答:(1)街道办事处有健康教育计划,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有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有居民健康行为规范或准则、有效果评价记录;(3)定期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其中要有老人、青少年和妇女的内容;(4)每户居民有2种以上的健康教育材料;(5)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答:主要公共场所应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要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
答: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一定要使用食品售货工具。
答:要求市、街道有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障,在防治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治理措施完善,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答:毒饵盒可用木板、铁管、塑料管、竹管、可乐瓶、矿泉水瓶等废旧材料制作,也购买专用毒饵盒;毒饵站制作常用方法:使用6块砖,2块砖侧放离墙约10公分,另4块砖平放其上,靠墙用水泥粉刷即可。
答:一是通往室内外的下水道、通风管道、线路管道、必须加防鼠网。防鼠网用铁丝网或不锈钢网,网眼小于1.3×1.3厘米;可以堵塞的管道尽量堵塞,阻住鼠的来往通道;
二是室外入内的门窗缝隙应小于0.6厘米,墙壁完好无孔隙无洞穴;三是室内地面一定要硬化、无鼠洞,室外不能硬化的地面要绿化,但必须无鼠洞;四是室内外要有一定的灭鼠措施,室外有鼠区域设立毒饵站,毒饵站有警示标志,每20米设毒饵点1个,室内放毒饵盒,每周换药或加药1次;五是配备其它灭鼠工具,如:鼠夹、鼠笼、粘鼠板等。
答:一是室内各种柜(碗柜、酒柜、食品柜、操作柜、更衣柜等)要密闭,无缝隙;二是室内装饰条、地脚线、电柜、灭火器箱等处无缝隙;三是墙壁、食品必须加盖或放入冰柜或冷柜;操作台或加工食品场所无残存食品,保持整洁;四是生活垃圾必须袋装化,每天清除,泔水缸(桶)、废弃物桶必须加盖密闭;五是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及下水道不留残余食品或残渣;六是食品进货时,一定要进行预检查,特别是箱装食品或罐头7、有蟑螂活动或预防蟑螂侵入,必须配备灭蟑药物,如: 呲虫啉杀蟑乳油 、氯氰菊酯、2%残杀威饵剂,每月至少开展1次药物消杀灭蟑。
68、在创卫活动中在创卫活动中窗口单位(火车站、汽车站等)应采取哪些灭蟑措施?
答:一是搞好火车站、汽车站的内部卫生工作,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垃圾;二是墙壁、顶棚、地板无缝隙; 三是过夜食品收藏在冰箱或冰柜内,无暴露的残存食物; 四是垃圾、泔水做到日产日清; 五是橱柜、衣物箱和办公桌中定期投放药物,每周更换1次;六是密度较高的区域用长效灭蟑剂消杀。
答:一是病房、配餐室、洗涮室无暴露残存食物;二是室内墙壁、各种柜、箱、装饰条、地脚线、电柜等要无缝;三是垃圾、废弃物、泔水等要加盖密闭存放,日产日清;四是保持下水道畅通; 五是每月对有蟑螂活动的场所用菊酯类可湿性粉剂喷洒1次,做到有蟑就灭。
答:一是室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垃圾、泔水日产日清;二是有蟑螂处加强堵塞缝隙,连续用药物杀灭直到无蟑为止; 三是保证下水道畅通,尽量做到无隔夜食品残存; 四是用菊脂类可湿性粉剂每月对重点场所喷药1次。
答:突击灭蟑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药物、统一时间和“四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间、不漏缝隙,全面投药,投药覆盖率要达到100%;保证灭蟑效果。
答:要抓住消除垃圾隔绝苍蝇和孳生物接触这个关键。(1)在村、路边和公共场所增设有防蝇功能适合环境需要的垃圾箱(房、桶)以方便群众,并宣传教育群众严禁乱倒乱扔垃圾。
(2)组织发动群众大搞卫生,彻底清除路边、河边、墙边、绿地和荒地中的垃圾孳生地。
(3)对己损坏的或无防蝇门、盖的垃圾箱(房、桶)要按时换、维修,物业和环卫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卫生设施的管理。(4)少数还未封闭的垃圾通道应尽快做到全部封闭,坚持推行垃圾袋装化,从垃圾形成起就隔绝苍蝇的接触。(5)加强垃圾管理,环卫部门应加强对垃圾的清理,严格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在市区内留存隔夜垃圾,垃圾的清理每次均应彻底干净,做到无残留。(6)加强垃圾类孳生地苍蝇和蝇蛆的杀灭工作,控制蝇类孳生。垃圾清运和中转时垃圾容器中常有残留的垃圾,夏季蝇蛆在其残留垃圾中的孳生率可高达80%,因此在苍蝇孳生繁殖季节应做到每星期两次(在蝇密度高峰季节可每日一次),对所有的垃圾收集容器、中转站及旁边的环境,在垃圾消除后可选择0.3%敌敌畏与氯氰菊酯类杀虫剂复合配制,用压力式喷雾器进行湿润消杀,每平方米消杀60-100毫升,杀灭残留的蝇幼虫和成蝇。
答:主要抓住对早厕、粪池改造这个关键。(1)对尚存的公共早厕、单位内的早厕,应全部改建成水冲式厕所或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对己改建的厕所亦应加强保洁管理。市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应按要求建立临时水冲式厕所或卫生厕所。(2)在城乡结合部要花大力气改造户厕,由政府提供一定的条件,制定规划,动员有条件的家庭改建成水冲式厕所,条件不具备的地方或家庭改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3)田边地头的贮粪池应本着防蝇、卫生、安全、实用的要求,用水泥板密封,留置出粪口,平时加盖密闭。(4)城郊结合部家庭养殖户的禽畜粪便,应由村加强督促管理,采用堆肥或坑肥双层塑料布密封发酵,严禁随便倒弃禽畜粪便。
(5)加强粪便类孳生地苍蝇和蝇蛆的杀灭工作,控制蝇类孳生。对尚未来得及改造的旱厕、户厕、粪池、粪堆等孳生地,投撒灭蛆缓释粉从6月份开始按每立方米10克的剂量,每隔20-30天投药一次,杀灭粪便中的蝇蛆;对己改造好的水冲式厕所或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夏季也应选择菊酯类杀虫剂,用压力式喷雾器对墙面等进行滞留喷洒,每平方米40-80毫升,隔30天消杀一次,可持续杀灭进入厕所的苍蝇。
答:饭店、食堂、 餐厅及直接入口食品加工销售的场所是灭蝇的重点单位,必须加强防蝇设施的建设和配备,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风幕机、纱窗、灭蝇灯等,条件一般的单位也一定得安装橡皮门帘或纱门、纱窗、配备灭蝇灯等设备。另在工作场所应配足足够的带盖泔水桶、垃圾桶等收集容器,做到经常清理,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炊具和食品的存放应有橱柜和纱罩。对进入室内的苍蝇可选用市售有许可证的杀虫气雾剂随时喷雾杀灭;也可选择菊酯类杀虫剂用压力式喷雾器对室内墙面、窗户作滞留性消杀,每平方40-80毫升,每月消杀一次,可持效杀灭进入室内停留的苍蝇;也可用诱蝇毒饵或粘蝇纸诱杀苍蝇。
答:农贸市场是苍蝇喜欢聚集的地方,应切实加生管理和各项防蝇措施的落实。销售海产、水产、肉类的摊位要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熟食摊位必须要有纱门、纱窗等防蝇设施,销售家禽的摊位要建水冲式粪槽和沉淀净化池;要求所有的摊贩净菜入市,自带垃圾袋和桶,不准乱扔垃圾和废弃物;市场内要加强清洁管理,派专人负责清扫,随时铲除垃圾,保持卫生。市场内苍蝇的杀灭,可选择菊酯类杀虫剂配制成0.2%药液,用压力式喷雾器,对市场内墙面、窗户等表面作滞留性消杀,每平方米40-80毫升,每月消杀一次,可持效杀灭进入市场停留的苍蝇。
答:酿造、屠宰、食品加工等特种行业生产加工场所的灭蝇,应依据情况安装风幕机或纱门、纱窗,配备灭蝇灯。对产生的酒糟、醋糟、酱糟等下脚料或废弃物应尽快清除,一时不能消除的应堆放在密闭仓库内或用塑料薄膜严密遮盖,隔断苍蝇的接触孳生。
答:餐饮、农贸市场、食品加工、酿造发酵、屠宰等场所周围也是苍蝇大量活动栖息的地方,灭蝇可结合树木和绿地病虫害的防治,选用0.3%辛硫磷或0.5%敌百虫,对以上重点场所周围50米内的绿化带每10天轮流换药消杀一次。可持续杀灭停留在植被叶面或物体表面的苍蝇。
答:(1)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验测试情况;(3)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验测试情况;(4)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5)集中空调进气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6)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7)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8)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9)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答:公共场所,是指任何社会成员都能自由往来、停驻足或者只需购票就可以自由出入进行各种共同性活动的场所。如:车站、码头、影剧院、游乐场、音乐茶座、歌舞厅、公园、体育场、集贸市场等。
答:公共场所最重要的包含:公共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公共游览场所、公共商业服务场所等。《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所指公共场所包括:(1)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馆、站》、青(少)年宫、群众艺术馆;(2)录像放映点、音乐厅(茶座)、卡拉OK厅、曲艺厅、舞厅(场)、游艺室、游乐场、电子游戏室;(3)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健身房、台球场(室)、保龄球场、高尔夫球场;(4)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5)公园、风景游览区;(6)饭店、酒馆(吧)、咖啡馆、理发店、美容厅、浴室;(7)车站、码头、渡口、民用飞机场及其广场;(8)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大型商场(店);(9)用于举办大型定货会、展览(销)会、物资交流会、灯会、庙会、山会、体育比赛、文化演出的临时场所;(10)省公安机关认为应列入治安管理的其它公共场所。
答:(1)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2)旅馆有茶具、拖鞋消毒设施,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操作符合卫生要求,客房物品定期清洗、消毒。(3)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穿工作服、戴口罩,理发工具、毛巾一客一消毒。(4)桑拿、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病等皮肤病患者禁浴标志,衣裤、毛巾、茶具、被褥一客一换一消毒。(5)歌舞厅、影剧院、网吧有严禁吸烟的标志,室内通风装置符合要求。
答:个体行为:(1)饭前便后洗手,防止病从口入;(2)每天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做到一人一刷;(3)早晚洗脸,一人一巾,睡前洗脚;(4)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晒被褥,保持服装清洁;(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杂物、垃圾;(6)不吸烟、不酗酒;(7)每天进行一次身体锻炼;(8)根据计划免疫要求,按时给孩子预防接种;(9)经常学习卫生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10)有病及早就医,定期体检,不迷信。
群体行为:(1)居室整洁,无蜘蛛网、灰尘、油污,窗明几净,用品放置整齐;(2)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老鼠、蟑螂等;(3)厨房有良好的排烟、排气和通风设施;(4)厨房内灶具、碗筷干净、物品存放整齐,地面保持清洁,生熟食品分开;(5)厕所无臭、无蝇,便池无尿垢,地面、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6)阳台整洁,封闭规范;(7)共同生活的亲属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懂得卫生防病知识;(8)办公室内有禁止吸烟标志或劝阻吸烟的宣传品;(9)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10)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
答: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
答:2013年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2014年底确保达到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10项必备条件,2015—2017年正式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7年迎接国家评审验收。
答:(1)市场有明确的开办单位,并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市场卫生管理机构健全。(2)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垃圾、禽类、污水、屠宰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3)有专职保洁队伍及专项资金,有日常检查考核记录,经常保持环境整洁。(4)除四害的有关设施按标准配备及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5)各类垃圾收集设施按要求足额配备,垃圾及时收集运输。(6)摊主配备垃圾桶、垃圾袋,做到垃圾及时入筒、入袋,保洁人员及时清运,垃圾日产日清,地面定时冲洗。(7)市场内路面硬化,污水排放设施完善,畅通无淤。路面卫生达到无各类垃圾、无粪便、污水、无碎屑尘土、柜台、墙根、房角等无卫生死角,路见底色。(8)垃圾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各类垃圾运到指定消纳场地统一处置,市场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倾乱倒、乱挂乱晒及饲养禽畜现象。(9)设置公厕的市场,应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公厕标志牌和指向牌醒目、标志规范。(10)经营食品的摊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有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无漏空售卖现象。(11)活禽销售、活禽宰杀设立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宰杀,宰杀垃圾按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12)水产品销售池规格统一,下水道通畅无淤,销售区内无积水,宰杀垃圾按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13)场内经营者持有有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证照悬挂统一,经营者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禁止无证照经营(自产自销、农民直销摊除外)。(14)从业人员拥有非常良好的卫生习惯,管理好自身卫生。(15)商品划行归市清晰,标志牌明显,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不超出柜台、货架摆放物品,无占道经营,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整齐,保持市场内道路通畅。(16)全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答:(1)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效证照,摆放或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明。(2)认真贯彻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3)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查验记录、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得到落实。(4)食品经营单位使用“一本通”,强化供货商源头监管,建立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监管长效机制。(5)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卫生制度,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标准要求。(6)不得有销售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和假仿冒食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7)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无食品非法添加行为。(8)严格自制销售熟食条线自律标准。熟食自制销售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监管“证明登记”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保留原辅材料有效凭证及检疫证明,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9)食品经营者储存、销售散(裸)装食品的,储存环境要符合标准要求,严格储存、销售预包装、散(裸)装食品条线自律标准,强化标牌公示制度。(10)农贸市场内熟食加工经营店铺除严格遵守以上有关标准外,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亮证经营,证照齐全。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三防(防尘、防鼠、防腐)设施齐全有效,具备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卫生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建立《熟食加工制作台账》,并保留有效原辅材料凭证。
答:食品摊点的经营按照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划行归市、集中设置、定点经营;严禁无证经营、占道经营。
答:场所要独立、固定、封闭,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的面积;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冷藏、加工、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
答: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设施,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落地存放,使用专用工具售货,货款分开;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标识齐全,符合卫生要求。
答:餐具煮沸消毒时间10分钟以上,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浸泡液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以上、浸泡5分钟以上;推广集中式餐具清洗消毒管理模式。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符合卫生要求,不得重复使用。
答:(1)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张贴醒目位置。(2)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配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卫生管理。(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各岗位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公共消费区域有禁烟标识。(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卫生检查、操作记录及卫生监测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
答:(1)室内外环境整洁,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2)店外5米内环境无果皮、痰迹和散落垃圾,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密闭容器存放。(3)厕所应为水冲式,并有洗手、通风设施,无臭味、无积粪、无尿垢、无蝇蛆。
答:(1)餐饮服务场所远离垃圾场等污染源,有给排水条件。不擅自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或使用功能。(2)厨房(包括辅助设施)面积必须不低于8㎡,餐、厨面积比例不小于3 :1;厨房(含各加工间)瓷砖到顶,地面铺瓷砖、不积水,排水沟通畅,无积水和油污,屋顶(天花板)防尘、防霉、防水、防火、易清扫。操作台、冰箱、抽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保持清洁。(3)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冰箱(柜)、专用热力消毒柜、餐具保洁橱、更衣室(橱)、餐厅洗手池、洗碗池(分设洗、刷、冲池)、洗菜池(分设肉、菜、水产品池)。(4)餐具消毒、原料存放、食品粗加工、冷荤食品制作、食品的陈列与销售、垃圾收集和存储等场所要固定,布局要合理,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给排水通畅,排水口有防鼠网。
答:(1)按规定索取食品原料证件和有效购货凭证,并做好台帐记录。不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食品与非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分开储存。有足够、有效的冰箱等冷藏(冷冻)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2)荤素食品分类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生熟容器、工用有着非常明显区分标志,不混用。食品烧熟煮透,储存设施设备正常运作,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标准要求。(3)餐具清洗水池(桶/盆)与粗加工水池(桶/盆)分开,标识明显,餐具消毒、保洁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正常运作。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及时完整。(4)有凉菜加工的要另外加设专间,专间面积≥5㎡;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专用冰箱(柜)、二次更衣柜(室)、非手动式水龙头、专用空调,室温低于25℃。(5)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期间不得佩戴饰物。
答:(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检查评定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检查评定结果的综合评价。(2)依照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 A、B、C三个字母表示。
答:《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答: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按时进行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洗整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按时进行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答:(1)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悬挂的有效证明,可见摆放或从业人员佩戴有效健康证明。(2)醒目位置可见卫生制度。(3)醒目位置可见食品量化分级标识。(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整体良好。(5)室内环境状况整洁。(6)室内有严禁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7)防鼠设施齐全,未见活鼠或鼠迹。(8)放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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